史书上关于琉球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多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原与琉球的商贸发展、人民往来已十分活跃。隋朝曾派出大臣朱宽到琉球。12世纪琉球群岛出现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在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给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达诏谕后,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从此琉球成为中国的藩属。1416年~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南山,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即第一尚氏王朝,据考证,琉球王国的尚姓也是中国皇帝御赐的),以后的每一代国王都由中央政府册封任命,采用中国年号。
1853年5月,美国海军准将培利(Perry)的舰队到达琉球。1854年3月,培利与日本签订《神奈川条约》,培利误以为琉球是日本的领土,所以要求日本开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内的五个港口。日本的谈判代表向培利承认,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日本的天皇和政府无权决定它的港口开放权。1854年7月11日,培利与日本谈判结束后,赶回琉球与琉球王国政府谈判,最后以中、英两种文字正式签订条约开放那霸港口。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从此走上强国之路。随着日本逐步强大,其野心也日渐膨胀。1871年,日本大举入侵琉球国,并于1875年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政府朝贡。1879年,日本天皇政府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流放到东京,进行“废藩设县”,并在琉球强行推行“琉球分处”,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先岛群岛,为大清领土(此内容中没有涉及钓鱼岛,可见钓鱼岛在琉球群岛以外),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清政府迫于内外交困,于1880年9月9向日本让步,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但此条约在北京遇到朝廷重臣的大力抨击,李鸿章曾上奏折说:“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以延宕一法,最为相宜”,清政府随之搁置此案。后来虽经日本再三催促也没结果,致使该案一直无法律效应。这也意味着中国当时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北琉球在法律上也不属于日本。而此后,日本则装聋作哑,继续占领全部琉球群岛,并实行残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直至二战战败。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岛及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5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中国最先发现并命名为钓鱼岛。
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这比日本人声称的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政府已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10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显然,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是无可争议的。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都属于中国。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岛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甲午战争中国战败,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其周围岛屿,从此钓鱼岛脱离祖国怀抱。直至日本战败投降,日本统治台湾长达50年,钓鱼岛等台湾周围附属岛屿也被日本长期霸占。
二战结束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都被美国占领。1947年4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琉球群岛和钓鱼岛交给美国“托管”。不过早在1946年1月29日发布的《联合国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67号》,其中第三项中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所包括的范围,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然而,随着冷战的到来,出于打造东亚第一岛链从海上封锁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美国开始考虑把冲绳及钓鱼岛交给日本。1953年12月25日,美国政府发出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该布告称,“根据1951年9月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并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指定为包括北纬24°、东经122°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是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侵占。1970年,美日背着中国签订《美日旧金山和约》,把琉球连同钓鱼岛的“施政权”转给日本(注:中国直到今天也没有承认所谓的《美日旧金山和约》)。鉴于此,有的学者就曾撰文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
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区别在于:中国历史上曾是琉球的宗主国,但钓鱼岛却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因此,美国的这一做法立即掀起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华人保钓运动浪潮。美国政府被迫在1971年10月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引自1996年10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上文章《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因此,仅从历史角度考证(从地理国际法角度同样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钓鱼岛从来就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而琉球群岛则是日本一百多年前吞并的中国的藩属国。日本昨天吞并琉球,今日又把魔爪伸向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一旦阴谋得逞,明天就有可能把魔爪伸得更远。因此,我们必须要认清:保卫钓鱼岛,实际上就是在阻挡一道觊觎我领土领海的贪婪的目光,是保卫中华民族的未来,在这个原则问题上,我们不能有任何让步。因此中国有必要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保护我国的合法权益!!
琉球岛作为中国的附属国长达500余年,附属国即西方"tributary"的概念,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 类似于中古欧洲农业文明和"奥匈帝国"时期的"进贡国"或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下的"states withinstates"的概念(国中之国)",在西方原则上视之为一个国家。
从1372年(明洪武五年)开始确立这种藩属关系,当时的明王朝封琉球王为郡王级王爵(同期朝鲜、日本为亲王级),这样一直持续两百多年,到清初1646年,琉球王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受到了顺治皇帝的接见 ,当时的清朝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并于康熙22年赐匾“中山世土”,现悬挂在首里王宫 正殿上(为复制品,真品毁于战火),国人去琉球旅游时候必可见到。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 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尚氏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 年号,沿用汉唐文化,称中国为父国,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西方"父子国(Affiliated、affiliation)"。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代。1875年5月,日本派军队强占琉球,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二品官爵)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 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一品官爵)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 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 。此时腐败的清朝已经无力保全自身,何况附属国?
从明太祖时期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央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明清先后派出24次册封使 前往琉球,琉球王只有获得朝廷的册封,才具有正统、合法的地位。描绘中国册封使,其壮观的队伍,严肃场 面的卷轴《中国册封使行列图》,如今还收藏在那霸的冲绳县立博物馆。史籍中有大量有关琉球的记载,当时 的日本人对琉球的了解多是从册封使所著使琉球录中得知,其中1719年清康熙年间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影响极大。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最后一次册封使册封琉球王是1866年。
在1853年美国与琉球王国签定的不平等条约时候,琉球与美国的交往和条约文本都用的是汉语,使用的是清朝“咸丰”年号。甲午清廷战败后,日本一直霸占琉球至1945年,后为美军占领,美国在战后长期有将琉球据为己有的意图,在当地禁用日本昭和年号,并提倡一种与日文颇有出入的书面语言,直到六十年代后期,美国还在各种正式文件中避免使用“冲绳”这一日本称呼。
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会议宣言,明确宣示“使所有日本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均归还中华民国”;根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岛,北海道、九州岛、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它小岛之内”;依1946年2月2日麦克阿瑟总司令部所发表的声明,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仅限于本州岛岛等四主要岛屿以及附近的一千个小岛,并以北纬30度为限。琉球群岛的位置在北纬30度以南,显然当时是划在日本政府权力范围之外。很明显此时规定的日本领土不包括北纬30度以南琉球群岛在内的各岛屿,也就是说被强占的琉球终于可以摆脱日本的占领了!但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美军又来了!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无条件接收《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和约》,根据此约“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岛”,其它武力吞并的领土必须放弃,中国的钓鱼台和属国琉球理所当然应归还中国。但战后此二地均为美军占领,虽然美国“不承认二群岛主权归属日本”,但也没有交给中国。一九四七年四月联合国《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议》,把这两块“主权未定”之地交给美国“托管”。1947年当时中国的民意代表以及政府外交部都认为: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的规定,日本的领土将以其主要的四岛(本州岛岛、北海道、九州岛岛、四国)
及其近周小岛为限,故对中国东北、台湾、澎湖等归还中国并无疑义。然而关于琉球的归属问题,当时有「琉球革命同志会」,会员为当时留居台湾的琉球人,该会以贯彻过去抗日革命的精神,让琉球重入中国版图为目的。该会会长喜有名,于1947年8月14日在台湾发表谈话,称依琉球的历史、风俗、文化、种族而言,皆应隶属于中国版图,又依国防观点而言,琉球与祖国大陆及台湾仅一衣带水之隔,唇齿相依,乃中国东南之门户,更应为中国所必争。
而此时随着世界形势变化,日美两国已由仇敌变成亲家,合穿上一条裤子,沆瀣一气,在琉球、钓岛问题上狼狈为奸。1970年美日根据《旧金山和约》,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协议中,美国同意将冲绳群岛及附近岛屿,包括钓鱼岛,交给日本。当时与美日均有外交关系的国民党政府,置若罔闻。官方的解释是,“琉球、钓鱼台事实上被美国和日本占领”,不能因钓鱼台和美日起冲突。这样的论调相当于是承认琉球是日本的领土,中华民族的利益被别人攫取了。而当时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也仅仅就钓鱼岛问题表声明,而没有坚决维护我们琉球群岛的主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载于1971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有条件的可以查阅)。今天回过头来看看当时国共的反映,除了嗟叹“弱国无外交之外”、没有远见的政府实非国人之福之外,我们实在无话可说。但是今天,我们觉醒了!中华民族觉醒了!我们就要拿回本来属于我们的东西。 美日拿中国的领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施政权”转给日本,不但中国人民不答应,这方土地主人的琉球人更是群起反对,他们连夜集会向美国、日本抗议,数度组团到台湾向蒋介石哭诉、陈情,代表团用汉语恳请蒋总统看在同是“一家人”的份上,在联合国仗义直言,准许琉球独立或并入中国版图。此时 ,中华民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对于决定琉球归属问题的《开罗宣言》、《波斯坦公告》白纸黑字,铁证如山,中国应该理直气壮的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
解决琉球归属问题分三步走:一、在现阶段,中国应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有关规定,转守为攻 ,针锋相对地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在国际上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从地理、文化、历史、人种各个方面告诉世人,琉球不应该属于日本;二、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策动琉球自治独立运动,就如同当年美国取得得克萨斯那样,先让琉球“自治”,然后独立,成立“琉球共和国”,一如古代的“琉球王国”;三、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们顺理成章让琉球回归祖国怀抱,至于到时候采取联邦制还是让琉球成为我们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那就看当时的条件了!
中国重开琉球归属之议,现阶段,其它的不说,一旦中国官方上下一律拒绝使用日人的“冲绳”一称,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调门就会有所变化。重开琉球群岛的归属争议,近期对切断日本对钓鱼岛的野心,彻底解决台海问题和巩固中国在西太平洋的战略主动地位,均有莫大的帮助,远期则对中国突破岛链封锁,成为海洋大国至关重要。中国提出“琉球地位未定论”,策动支持琉球自治独立复国运动,将是日本难以承受之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近年来,日本佐藤政府不顾历史事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一再声称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 ,并勾结美帝国主义,进行侵吞上述岛屿的种种活动。不久前,美、日两国国会先后通过了“归还”冲绳协议 。在这个协议中,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政府合伙制造的把冲绳“归还”给日本的骗局,是加强美、日军事 勾结,加紧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一个新的严重步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一贯支持日本人民为粉碎“归还”冲 绳的骗局,要求无条件地、全面地收复冲绳而进行的英勇斗争,并强烈反对美、日反动派拿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作交易和借此挑拨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关系。
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明朝,这些岛屿就已经在中国海防区域之内,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属于琉球,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冲绳;中国与琉球在这一地区的分界是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中国 的台湾渔民历来在钓鱼岛等岛屿上从事生产活动。日本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窃取了这些岛屿,并于一八九 五年四月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割让“台湾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现在 ,佐藤政府竟然把日本侵略者过去掠夺中国领土的侵略行动,作为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的根据,这完 全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岛屿私自交给美国,美国政府片面宣布对这些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这本来就是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强烈谴责美帝国主义派遣第七舰队侵略台湾和台湾海峡,严正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和一 切属于中国的领土”。现在,美、日两国政府竟再次拿我国钓鱼岛等岛屿私相授受。这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 行为不能不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强烈反对美日我国钓鱼岛和琉球群岛做交易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日两国政府在“归还”冲绳协议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也一定要收复钓鱼岛等台湾的附属岛屿!
蒋介石关于琉球属于中国的主权主张
“九·一八”事变後,日本帝国主义加剧了侵略中国的步伐。蒋介石以中国尚无充足的力量抵御日本的侵略为由,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忙於围剿共产党红军及消灭各地的反对派,但也面临著日本咄咄逼人的攻势和全国各界与日俱增的要求抗日的压力。1934年4月,他在抚州公开表态:日本要“将我们当作朝鲜、台湾这些地方一样”,中国“又受了日本一个最大的侮辱”,不仅是东四省(注:指黑龙江、吉林、辽宁、热河,下同)的失地我们要收复,而且台湾、琉球这些地方都是我们的旧有领土,一尺一寸都要由我们手裏收回。蒋介石在全国人民高涨的抗日浪潮下,作出反对日本侵略的表白,以减缓国民党内抗日派对他的谴责。
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制造卢沟桥事变,发动大规模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国人民奋起抵抗。
1938年4月,蒋介石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日本自明治以来,早就有一贯的大陆侵略计划。过去甲午之战,他侵占我们的台湾和琉球,日俄战後吞并了朝鲜,侵夺我们旅顺和大连,就已完成了他大陆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湾为南进的根据地,想从此侵略我们华南和华东;而以朝鲜和旅大为他北进的根据地,由此进攻我们的满蒙和华北。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要讲求真正的国防,要维护东亚永久的和平,断不能让高丽和台湾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必须针对著日本之积极侵略的阴谋,以解放高丽、台湾的人民为我们的职志。
到了1943年,苏联红军取得了史达林格勒保卫战的胜利,转入全面反攻阶段;美军在中途岛及瓜达尔卡纳尔群岛大败日军,逐渐取得了太平洋战场的主动权。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朝著有利於同盟国的形势发展。
1942年11月3日,外交部长宋子文在重庆举行记者招待会,指出日本所侵占之土地均应於战後交还原主,“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其时,盟国有一部分人提出台湾国际共管等。美国《幸福》、《生活》、《时代》三大杂志合草的“太平洋关系备忘录”第四段,提议战後在太平洋建立一条防御地带,列入台湾,划归国际共管。
为此,1943年初《大公报》发表题为《中国必须收复台湾————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的文章,指出“根据国际公法,台湾是不折不扣的中国领土。日本从中国手裏夺去台湾,台湾应该归还中国。根据大西洋宪章,台湾也该归还中国”,呼吁“中央对台湾问题最好即作具体的措置,以沦陷省区待遇台湾”。
1943年初,宋美龄访美,蒋介石嘱其会见罗斯福总统时,可商洽中国被日本强占的领土处置问题。2月,驻美大使魏道明电告蒋介石,罗斯福总统已表示“日寇所有岛屿,除其本国外,均应就同盟国警备立场支配之,台湾当然归还中国。”罗斯福的承诺使蒋介石稍感宽慰。
1943年7月8日,蒋介石复电罗斯福,赞成其秋季会晤之约,并筹划会晤时共同宣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东北与台湾必须归还中国”。
在罗斯福总统及丘吉尔首相的邀请下,1943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行前,军事委员会参事室草拟了关於开罗会议中国应提出的问题草案,包括日本应将台湾及澎湖列岛、琉球群岛归还中国。11月23日,他与罗斯福商谈,提出“日本於‘九·一八’事变後自中国侵占之领土(包括旅、大租借地)及台湾、澎湖,应归还中国。”罗斯福承诺“日本攫取中国之土地应归还中国”。次日,美方草拟的公报草案提出:“日本由中国攫取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小笠原等,当然应归还中国。”蒋介石核定後,认为文中“小笠原”更正为澎湖後可以同意。(小笠原是否就是琉球?蒋介石为何不要?)蒋介石还提出:要使当时之台湾海峡及南亚海上交通不为敌人所利用;要在1945年以前用武力恢复台湾。26日,中美英三方签署开罗会议宣言,明确表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於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26日,中美英三方签署开罗会议宣言,明确表示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於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琉球人说:我们不是日本人
1996年底,琉球美军在基地事件再次雪上加霜,首先从美国传出,美军前不久,在琉球使用了放射性核子枪弹头,练习射击,给琉球造成核污染。事情的严重性并不在于核污染本身,而是当美军告诉日本政府时,日本心怀鬼态,拖了半年之久都不告知日本人民,更不告知琉球人,直到事情终于从美国暴发出来,再也按不住了,日本才急忙把这一旧闻公布出去,这使琉球人对日本更加不信任。
1997年3月,就在美国国防部长科恩访问日本时,驻琉球美军又传出强暴、虐待琉球妇女丑闻:一个美军将一名琉球妇女从头顶上扔出去,落在床上摔坏了好几根骨头。这件事无疑又一次在琉球的排美抗日的烈焰上,火上加油。日本政府使出两面手法,首先推出一个“振兴琉球法案”,准备投入大量资金,要在琉球推行所谓的“一国两制”,给予琉球更大的自主权,自治权。另一方面于1997年4月,日本国会强行制定“美军驻琉球法案”,不顾琉球人强烈的抗议,企图把美军强驻琉球变成正式法律,强制那些不愿将土地租给美军的数千户琉球人,租出他们的土地。结果引发琉球更大规模的抗议示威。他们不仅在琉球本地抗议,四月十七日,更有琉球居民团体代表一百人,穿着不同与日本的琉球民族服装,拿着象征着琉球民族的传统乐器鼓和叁弦琴,在审议驻军法案的日本国会前,声嘶力竭地抗议。但日本议会还是无视琉球人的反抗,强行通过了此法。这样,琉球哗然,要求独立的呼声再度高涨起来,现在,在琉球书店里,醒目的琉球历史书中印着:“琉球曾是中国的附属国,我们不是日本人”。
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鉴于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有不同主张,我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与日方达成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两国关系大局的谅解。
近年来,日右翼分子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我均通过外交途径向日方提出了严正交涉, 日方表示日本政府的基本立场是既不参与,更不支持右翼团体的行为,右翼的行为有害日中关系发展,也背离了日政府立场。
![]() |
谢亚龙逼女足姑娘作检讨(图)
“安静”为啥成裁判口头语?
姚明私下发给刘翔的短信
|
![]() |
曝光:姚明小时候与可爱女生合影(图) 组图:隋菲菲私家相册 率性美感领衔女篮 |
![]() |
![]() |
![]() |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